《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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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供销社紧紧围绕“三农”大局,许多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亟需按照“扶优扶强、以强带弱”的工作思路,推动全省系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为此,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紧密结合全省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各地供销社近年来所做的有益探索,为《指导意见》的起草提供了实践基础。文件起草过程中,有关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总体上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对全省系统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原则性要求。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五大板块介绍了需要做的重点工作:一是做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二是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水平,推进农产品上行;三是规范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解决农民融资难题;四是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五是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加快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典型引导,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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