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供销社四举措推进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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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港区供销社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审整改为契机,对区社47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为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好“三务”公开,构建阳光供销。出台《关于区供销社系统深入落实党务社务财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并在城区供销社召开了全区供销系统“三务”公开现场会,指导系统各企业规范“三务”公开、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透明度。 二是建立督查制度,严肃通报追责。出台《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开展督查的实施方案》,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对企业纪律作风、巡察问题落实等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即督查、即处理、即通报,形成工作有安排、有台账、有调度、有落实、有结果的督查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规范经营决策流程。积极争取、用好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协调司法局推荐法律顾问,负责整个供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决策流程,推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社。 四是完善考核体系,实行述职评议。一方面将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与述职评议考核分值比例调整为4:4:2,加大了党建工作和民主评议赋分比重;另一方面,建立企业负责人季度述职评议制度,由干部职工评议打分,结果与工资绩效挂钩,激发干事创业劲头和活力。(胡彦华、山世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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