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供发〔2023〕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2   10:22 信息来源:山东省供销社网站
信息来源:日照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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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供销合作社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企业: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实施方案》已经省社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1月14日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实施方案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供销社系统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为农服务为宗旨、能力提升为重点、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快建设以社有企业为骨干、基层供销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为阵地、联合合作为纽带、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系统性为农服务体系,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融合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利益共同体,大力提升服务规模和质量。积极参与“党建引领,齐鲁前行”行动,主动对接服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及联合社,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省供销社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产业链条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核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系统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达到1千家以上,配备测土配肥机、植保无人机、粮食烘干塔等先进农机装备1万台(套)以上。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省供销社供发集团打造10个粮食等大田作物“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核心示范区,服务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农服公司打造5个林果等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托管+全程技术服务”核心示范区,服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带动市县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参与托管服务,形成百花齐放服务格局。服务规模效益稳步提高,全省系统托管服务土地覆盖全省20%以上的耕地,实施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1亿亩次以上。

工作重点

(一)建强服务体系,打造组织有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体。发挥县级社统筹协调、社有企业龙头带动、为农服务中心综合平台和基层供销社的组织联系作用,共建托管服务联合体,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服务格局。

1. 强化联合社统筹协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协调相关部门政策,构建县域服务体系,综合调配各类服务主体,统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整体布局,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稳定粮食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制定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标准,连续三年每年评定10个示范县。

2. 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通过农资、农产品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整合系统资源新建等方式,大力发展有掌控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实现市、县级供销社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配备农机装备和服务设施,打造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上端的良种、农资生产供应商,以及下端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提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发展标准化托管基地,带动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3. 完善为农服务中心综合平台功能。持续推进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理清产权关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结合各地产业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确定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在大田作物主产区,强化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秸秆利用、粮食烘干等功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在林果等经济作物集中种植区,完善农资供应、技术培训、冷藏加工、产品销售等功能,做强关键服务环节,助力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

4. 提升基层供销社组织实施能力。充分调动基层供销社积极性,主动对接村“两委”,组织农民整合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推广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重点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供销社服务主体培育规模化的服务对象,破解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规模小,托管难度大、效率低等问题。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的基层供销社,要主动争取县级社、社有企业赋能支持,确保对接联系的地块高效托管服务。

(二)拓展服务领域,培育覆盖全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融合体。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持续优化服务模式,强化科技推广应用,在提升土地产出效益的基础上,延伸服务链条,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小农户和村集体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1. 加快推广服务新模式。针对各地生产条件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逐步向全程托管服务发展。对大田作物,对接服务村党组织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带动村集体和小农户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和村集体持续稳定增收。对林果等经济作物,发挥供销社产品、渠道、技术等优势,推广“关键环节托管+全程技术指导”,解决林果生产劳动力不足、管理技术落后、农产品卖难等问题,助力林果业高质量发展。

2. 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发挥科技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关键性作用,把科技推广应用到托管服务各环节。统筹推进智能配肥、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优势服务项目,打造农业生产服务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服务标准和托管套餐,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主动承担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和良种试验繁育任务,积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粮食高产创建、“吨半粮”示范区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任务。注重发现、引进、培养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壮大供销社基层服务队伍。

3. 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坚持需求导向,推进服务范围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融资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支撑作用。重点聚焦农业经营主体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划算的共性难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实现供需有效衔接,建立长期服务关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主体发展烘干储藏、预选分级、清洗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引导系统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整合资源要素,推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三)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合作共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利益共同体。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参与主体多、服务环节多,要发挥好供销社的主导作用,做好统筹协调,优化制度设计,确保参与各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用市场化手段结成利益共同体。

1. 优化农资供给保障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巩固和拓展农资联采直供,优化品牌、做大规模,提升保供稳价能力。扩大农药、种子、农地膜和小型农机具经营规模,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全周期供给保障。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在托管服务集中区,优先推广使用测土配方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统防统治,促进肥药“双减”。发挥供销社引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农超、农批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强村富民。

2. 提升融资和保险服务保障能力。深化“供担”合作、“供银”合作,完善“供销搭台、银行授信、担保赋能”工作机制,打好金融服务“组合拳”,落实“供销农资贷”“供销农耕贷”“生产托管贷”“果园托管贷”等金融产品,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农业补充商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投保工作,重点推动全托管土地农险投保,防范化解规模化经营服务风险。

3. 争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积极争取承担相关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力落实推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服务主体名录库,择优支持入库主体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引导小农户广泛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提质增效,担当农业强省建设生力军,是省供销社党组确定的“三件大事”之一。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专班,强化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联合合作。要发挥系统优势,纵向引导各级社加强股权合作、业务合作,横向推动各类服务主体优势互补、凝聚合力,形成系统上下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引导各级社有企业下沉服务,为基层赋能,带动基层拓展业务。总结选树一批联合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加强宣传督导。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合理确定重点发展的领域、服务的环节和托管的模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有序发展。各级供销社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基层调研和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业务评价指标重点推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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